“一人”公证无效
刘某,有七子女,房产五套。2002年,刘某其一子带刘某去公证处作遗嘱公证,将其中三套房产以遗嘱方式公证在该子名下。2012年,刘某去逝。其他子女认为该遗嘱无效,委托侯冲义律师后,提出公证系一名公证员作出,违反遗嘱公证规则,应系无效。后相关司法机关支持该意见,最终以调解结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