侯冲义律师亲办案例
“一人”公证的效力
来源:侯冲义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7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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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一人”公证无效

  刘某,有七子女,房产五套。2002年,刘某其一子带刘某去公证处作遗嘱公证,将其中三套房产以遗嘱方式公证在该子名下。2012年,刘某去逝。其他子女认为该遗嘱无效,委托侯冲义律师后,提出公证系一名公证员作出,违反遗嘱公证规则,应系无效。后相关司法机关支持该意见,最终以调解结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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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律师姓名:
    侯冲义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山西华晋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401*********7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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